市场动态

外企设立变更:政策好更要落得实

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外商企业在华设立和变更方面已经获得了较多政策便利,但仍面临一些配套政策上的限制,政策存在进一步改善的空间。与此同时,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部门之间的各项工作能否衔接好也非常重要,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协调与配合,进一步简化程序。

  今年以来,中国不断释放出扩大开放的信号,吸引外资的政策力度也在逐步升级。日前,商务部第10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这进一步便利了外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吸引外资领域再迎一波政策红利。

  业内人士认为,当前中国加强吸收外资,对抓住全球外商直接投资(FDI)回暖的机遇、促进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均有着重大意义。新修订的《暂行办法》有利于外资企业在华开展并购投资,也有利于中国进一步完善备案管理制度,对外商管理制度的变革具有重要意义。

  外资企业在华并购更便利

  进入下半年,中国政府层面密集部署扩大对外开放,对外商投资发出了积极信号。7月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强调,要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7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引进外资力度,营造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环境,提出了要在9月底前落实的五大政策措施。7月30日,商务部部长钟山发布商务部令,于当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暂行办法》。

  分析人士认为,外资对中国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全球竞争力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全球贸易和投资正在回暖,中国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程序等有利于逐步系统性地梳理吸引外资的法律法规,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资的力度。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预计,2017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将增长5%左右,达1.8万亿美元。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7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854.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

  去年9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即“外资三法”)以及《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订之后,商务部于次月发布了《暂行办法》。据了解,商务部此次对《暂行办法》主要作了六点修订,其中一大亮点是进一步便利了外资企业在华开展并购。对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对上市公司实施战略投资,不涉及特别管理措施和关联并购的,适用备案管理。

  业内人士认为,便利外资企业在华开展并购交易,将进一步拓宽外资企业对华投资的渠道,对备案管理制度的完善也有重要意义,政策实施后,有利于中国加大力度引进新技术、新管理方法及新商业模式,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落到实处仍需加强协调

  从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直至此次商务部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今年以来国家在吸引外资领域发布的利好政策可谓非常密集。如何让这些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一家外资企业的负责人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多次改革,中国当前在外商企业设立和变更方面已经便利了很多。但是,在配套政策上仍然存在一些限制,比如企业名称必须带有与所在领域相关的字眼,而企业的实际业务往往会超出该领域。

  另一家外资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暂行办法》的实施过程中,各部门间的衔接非常重要,建议不同部门在企业备案方面加强协调与配合,进一步简化相关程序。

  商务部研究院外资研究部副主任郝红梅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既需要政策促进,也需要产业、生活环境等配套支持。政策实施起来应当实打实,避免出现“玻璃门”“弹簧门”“大门开了小门不开”等现象。(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