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李媛莉
作为改革的试验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简称四川自贸试验区)推进区内营商环境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不是口号,“证照分离”改革有新动作。12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经省政府官网公开,四川将在自贸试验区开展99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即自贸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片区、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川南临港片区。
5项事宜完全取消审批
企业可以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根据“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列表,出版物出租经营备案、药品广告异地备案、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一、二类)、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车辆营运证核发(县级许可事项)等5项完全取消审批,也就是说上述5项事宜,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并由具有审批权限的原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和“50平方米以下小型餐饮的经营许可”审批改为备案,企业根据备案条件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原来具有审批权限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或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上述事项逐项制定备案管理办法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备案管理办法要明确备案的条件、内容、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报送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备案示范文本,明确行政相对人违法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开50平米以下的小型餐饮店可以不再审批经营许可,意味着经营便利化势必催生自贸试验区内生活便利。
电影院不再审批
承诺并交材料即可
此次“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有22项——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具有审批权限的原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此类事项逐项制定告知承诺办法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告知承诺办法要细化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具体做法,明确需要行政相对人承诺的审批条件和申请材料的具体内容。
22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中,文化产业类经营活动突出,比如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许可、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审批、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审批,都将全面实行告知承诺。
此外还有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37项,以及强化市场准入监管33项。后者主要是指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特定活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许可等。
根据要求,99项改革事项,其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和相关具体措施、办法均要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将纳入对自贸试验区的工作考评。试点至2018年12月21日结束。